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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記帳服務:
我們提供專業的記帳和財務服務,確保您的財務紀錄準確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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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準確財務紀錄理解業務情況:
有準確的財務紀錄才可知道業務收入情況是否與合符預計、而支出又是否有可以減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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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省時間和精力:
將繁瑣的記帳工作交給我們,你可以專注於您的核心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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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有限公司需要每年做審計嗎?
根據香港公司法和稅務條例規定,所有在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須審計其財務報告。即使公司總收入不超過港幣2,000,000元,仍然需要每年進行審計和預備報告,並在報稅表中寫明審計師名稱和審計報告簽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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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人講,公司總收入不超過港幣2,000,000元 (小型法團) 可以不需要每年做審計?
錯!2023年之前的確有此轄免條例,但於2023年正式取消。現在所有在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不論收入金額) 每年都必須審計其財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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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公司條例》規定,所有在香港註冊並經營業務的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無限公司,每個財政年度都需要遞交利得稅報稅表,以進行報稅。有限公司也同時需要呈交經核數師核數的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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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報稅的時間和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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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報稅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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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後的18個月內,稅務局會發送第一份利得稅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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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況下,公司必須在收到報表後1個月內向稅務局提交填寫好的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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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報稅時,稅務局會給予額外的2個月時間,總共3個月的時間來填寫並提交報表。這是唯一一次延長提交期限的機會,不得再次申請延期。
2. 有限公司一般報稅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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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4月的第1個工作日,稅務局會向全港公司批量發出利得稅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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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需要在稅表發出後的1個月內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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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根據結賬日期將稅表分為三類,每類的提交期限可延長的時間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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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Code:4月1日至11月30日,並無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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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Code:12月1日至12月31日,同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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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Code(有利潤):1月1日至3月31日,同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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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Code(有虧損):1月1日至3月31日,次年1月31日。
3. 無限公司 (合夥業務) 一般報稅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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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業務或在有關年度的評稅基期內由合夥轉為獨資業務或由獨資轉為合夥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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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利潤/虧損的利得税報税表─法團以外的人士(BIR52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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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於每年4月的第1個工作日發出,公司需要在1個月內填妥並遞交。
4. 由你全年獨資擁有的業務 (無限公司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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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所有由你全年獨資擁有的業務的利潤/虧損的個別人士報税表(BIR60表格)的第5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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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報稅表通常在每年5月的第1個工作日發出,納稅人必須在發出後的1個月內填妥並遞交。
總之,無論你是公司的東主、合夥人,還是有限公司或無限公司,都需要按時填妥利得稅報表,以確保遵守相關稅法和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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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稅務條例,納稅人在收到評稅通知書後,如果不同意評稅結果,可以提出反對。以下是反對評稅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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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評稅通知書發出日期後的1個月內,以書面清楚說明反對評稅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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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填妥IR831表格中適用於反對的相關部分,簽署後交回税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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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地址:税務局局長,香港九龍協調道郵政局郵箱2877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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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透過「税務易」帳戶提交反對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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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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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1個月期限內未能提交反對評稅申請,仍可選擇照以上途徑向税局提交逾期申請。不過一般而言,稅務局需要就個別個案審批,以考慮是否接受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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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反對通知書內,列明逾期提交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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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務局局長可考慮接納逾期申請,例如因不在香港、患病或其他合理原因而未能如期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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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稅務條例,你可以根據特定理由申請緩繳部分或全部暫繳稅款。以下是申請暫緩繳付預繳稅款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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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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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緩繳暫繳税申請書必須在以下期間內提交給税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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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繳付暫繳税限期前28天;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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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繳付暫繳税通知書發出日期後14天內。以較遲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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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暫繳税款分兩期繳交,並且你已經在限期前繳交了第一期税款,你仍然可以申請暫緩繳交第二期的全部或部分税款,但必須遵守税務條例訂明的申請限期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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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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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根據以下其中一個情況申請緩繳暫繳利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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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該課税年度的應評税利潤,少於或可能會少於上一年度應評税利潤的90%,或少於或可能會少於暫繳税課税年度的評估利潤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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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證明文件(包括不少於8個月並經簽妥的帳目擬本)必須隨申請書一併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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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轉入該課税年度抵銷的任何虧損額被遺漏或有不確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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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停止經營或會在該課税年度結束前停止經營你的行業、專業或業務,而且就該課税年度須評估的應評税利潤,少於或可能會少於上一年度應評税的利潤,或少於或可能會少於暫繳年度的評估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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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就暫繳税課税年度選擇個人入息課税,而按這方法你可能會少付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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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就上年度的利得税評税提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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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稅務局對於你申報的事項有疑問,最常見的查問方法是向企業或個人發出書面提問信函,查詢該事項,要求納稅人作出解釋和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在回覆稅務局的信函時,最重要是簡單之餘,回覆稅務局希望得知的重點,在有需要時引用稅務條例和稅務指引,讓稅務主任理解你的個案和基礎依據。若果未能就稅務局所問內容回覆重點,稅務局一般會發出跟進提問信,查問更加深入的問題,愈來愈難處理。而最後若稅務局亦不滿意回覆,或未能接受納稅人的辯解,則有機會引致罰款 (最高可達少徵收稅款的三倍)。
我們的團隊對處理稅務局的提問信有多年經驗,非常理解稅務局提問信的重點,Winna Tax協助客人回覆之信函,超過百分之98能在首一封信函完結個案,稅務局不會再發出跟進信函。我們可協助客戶快速、有效率和針對性地解決與稅務局之間的問題。
以下是一些常見的稅務局提問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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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稅 (Individual tax)
(i) 個人進修支出的扣減 (Deduction for Expenses of Self-Education)
個人可在薪俸税下申請扣除一些個人進修開支,但需要符合法例所訂明的條件。由於個人一般只會在個人報稅表 (Individual tax return, BIR60) 中填報個人進修開支的金額,稅務局並不清楚你所填寫的支出是否符合該條件。因此,稅務主任會向你發出提問信,向你索取有關文件證明和解釋為何這些支出符合條件而可以扣除。
我們可以協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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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你的支出單據,並準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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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相關支出扣除的稅例基礎,以稅務角度說明該支出可扣除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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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到未能充分證明的情況,為納稅人解釋該情況
(ii) 供養父母免税額 (Dependent Parent Allowance)
如你/你配偶(非與你分開居住)在一個年度內供養父母,你就可因每名受供養的父母獲享供養父母免税額。不過,要符合申請免税額資格,受供養的父母必須:
- 通常在香港居住;
- 年齡已滿55歲;及
- 至少連續6 個月與你同住而無須付出十足費用;或你/你配偶每年付出不少於$12,000的金錢用以供養該名父母。
如果受供養的父母在年度內全年連續與你同住而並無付出十足費用,你亦可享有供養父母額外免税額。
稅務局一般會向申請了供養父母免税額的納稅人查問其情況是否符合以上情況,而納稅人則需要提供文件證明。另外,我們曾遇到不少納稅人,其因為結婚或買樓等情況,於一個年度期間出現居住於多於一處的情況,令稅務局懷疑納稅人並無與該父母同住。
我們可以協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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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你的背景資料,向稅務局重點解釋你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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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相關免税額的稅例基礎,以稅務角度說明你可申請該免税額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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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到未能充分證明的情況,為納稅人解釋該情況
(iii) 出售資產的利潤 (profits from disposal of assets)
香港有不少納稅人會買樓、買車位等作為投資用途。不過,不要誤以為出售這些資產的利潤是一定不需要納稅。若果稅務局認為納稅人持有該物業 / 車位作短期投資 (即炒賣) 以出售後獲得利潤,即該利潤需要繳納個人稅。
而如何定義該投資是「長期」還是「短期」,稅務局一般有六個因素作為考慮,納稅人需要就其情況根據各條例解釋,不是口說是長期投資,稅務局便會接受。所以,若稅務局發出信函查詢你最近的賣樓、賣車位交易,你便要留心處理,如被誤以為短期投資而被徵稅,則會增加交易成本。
我們可以協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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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你的背景資料,向稅務局重點解釋你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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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相關「六個因素」的稅例基礎,以稅務角度說明你持有的資產是長期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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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到未能充分證明的情況,為納稅人解釋該情況
(iv) 以個人名義持有的單位出租之收入 (Rental income)
香港人持有物業出租,賺取被動出租收入十分常見。不過,有不少人以為,以個人名義持有物業或車位等,即使有賺取出租收入,亦不需要繳稅 (因為不是以公司名義持有)。這是錯誤的觀念:以個人名義持有物業或車位,賺取出租收入是需要繳納物業稅 (Property tax) 的。
若果你未有完整地申報所有的出租收入 (例如漏報、少報),而稅務局有相關資料得知此情況,稅務主任便會發出信函予你要求解釋情況。漏報、少報出租收入而無合理原因,很大機會引致罰款 (最高可達少徵收稅款的三倍),因此請務必小心處理,以回覆稅務局。
我們可以協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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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你的背景資料以及有關出租收入的文件,準備清單供稅務局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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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稅務局重點解釋你的情況,並於有需要時重新計算物業稅計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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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到未有充分文件的情況,為納稅人解釋該情況
(v) 雙重課税寬免–申請稅收抵免(tax credit)
如你在課税年度內部分時間於香港及香港以外的地區工作,你所得的全部入息,均須在香港繳納薪俸税。若你在香港以外的地區已就該地區履行職務所得的入息繳付個人所得税,你便出現雙重交稅的情況,增加了稅務成本。不過,我們可以協助你於香港根據《税務條例》及「全面性安排」申請税收抵免。
我們可以協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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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你的背景資料以及整理有關完税證明的文件,準備清單供稅務局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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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稅務局重點解釋你的情況,並重新計算申請税收抵免後的薪俸稅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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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到未有充分文件的情況,為納稅人解釋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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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得稅 / 企業稅 (Profits tax)
(i) 營運支出扣除 (Entertainment, Travelling expenses)
公司可在利得税下申請扣除一些與營運相關的支出,但需要符合法例所訂明的條件。由於公司一般只會在報稅表和計算表 (Profits tax return and profits tax computation, BIR51) 中列出每項支出的金額,稅務局並不清楚你所申報的支出的明細 (breakdown) 是如何,以及這些支出是否符合可扣除的條件。因此,稅務主任會向你發出提問信,向你索取有關文件證明和要求你解釋為何這些支出符合條件而可以扣除。
我們可以協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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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你的支出單據,並準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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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相關支出扣除的稅例基礎,以稅務角度說明該支出可扣除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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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到未能充分證明的情況,為納稅人解釋該情況
(ii) 工資薪金支出扣除 (Salary and wage)
工資薪金支出是公司可在利得税下申請扣除的重點支出。不過,公司一般很少留意其在報稅表和計算表 (profits tax return (BIR 51) and profits tax computation) 中列出支出的工資薪金支出金額,是否與其在僱主申報表 (Employer’s Return) 中的金額是否匹配,以及這些工資薪金支出是否符合利得稅法上可扣除的條件。
因此,稅務主任會向你發出提問信,向你索取有關文件證明和要求你解釋為何這些支出符合條件而可以扣除。
我們可以協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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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你的支出單據,並準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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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對公司向稅務局提交的僱主申報表 (Employer’s Return),並告知你差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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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差異,向稅務局解釋相關情況,以及協助公司合規地更改相關申報表
(iii) 毛利的浮動 (Gross profits fluctuation)
公司的毛利或毛利率的浮動容易引起稅務局的注意。於進行年度會計賬和年度審計時,不少公司可能由於各種原因,調整收入或支出規模。很多公司可能在不留心的情況下,於調整數字後引致公司的毛利率比以往年度低,或幾年來出現過份浮動的情況。稅務局會向這些公司發出提問信,查詢浮動原因。
我們可以協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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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理商業角度解釋相關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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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到未能充分證明的情況,為納稅人解釋該情況
(iv) 出售資產的利潤(profits from disposal of assets)
香港有不少納稅人透過持有公司,用以買樓、買車位等,作為投資用途。不過,不要誤以為出售這些資產的利潤是一定不需要納稅。若果稅務局認為納稅人持有該公司,目的是持有該物業 / 車位作短期投資 (即炒賣) 以出售後獲得利潤,即該利潤需要繳納公司的利得稅。
而如何定義該投資是「長期」還是「短期」,稅務局一般有六個因素作為考慮,納稅人需要就其情況根據各條例解釋,不是口說是長期投資,稅務局便會接受。所以,若稅務局發出信函查詢你持有的公司最近的賣樓、賣車位交易,你便要留心處理,如被誤以為短期投資而被徵稅,則會增加交易成本。
我們可以協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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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你的背景資料,向稅務局重點解釋你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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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相關「六個因素」的稅例基礎,以稅務角度說明你公司持有的資產是長期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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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到未能充分證明的情況,為納稅人解釋該情況
(v) 離岸申請 (Offshore claim)
不少外國公司於香港設立貿易公司,享受香港的離岸免稅政策,其公司的利潤不需要於香港交稅。不過,香港稅務局會定期向這些公司發出信函,查詢其營運情況,亦會要求公司解釋其如何符合香港的離岸免稅政策。
我們可以協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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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公司的背景資料,向稅務局重點解釋公司的營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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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整理稅務局要求提交的文件,包括稅務局要求的營運文件,用稅務局接受的方式將有關文件整理和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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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相關的離岸免稅政策稅例基礎,以稅務角度說明你公司是符合香港的離岸免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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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到未能充分證明的情況,為納稅人解釋該情況
